河南漯河女法官王佳佳被原告老汉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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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党老汉把女法官杀了。


据党老汉所住医院的一位医生透露,党老汉在住院的第一天就花费了医疗费检查费等一千三百多元,住院到第十三天,他的个人花费就达到了一万六千元左右。这都是党老汉自费的。因为党老汉实在没钱住下去了,在以后的时间就拿了止痛药什么的回家了。医院诊断是要住29天。只在医院住了十五天,后边十四天是挂床治疗。


对于一个已经没钱治疗的人来说,党老汉盼望尽快得到赔偿金的心情多么急切可想而知。


么,党老汉在医院就花了一万六,再加上后来回家疗养,他要求赔付一万八,多不多?


从法院通报中,可知的案件事实包括,党老汉左踝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实际住院十五天。法院认定伤期也就是这十五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计算,而伤残等级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14年11月26日发布并同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踝、腕关节轻微损伤适用关节10.4四肢大关节韧带损伤的赔付标准。误工60到120天,护理60到90天,营养30到60天。



如果确定是关节韧带损伤或骨裂、骨折,赔付天数会更高。


如按此评定规范,除医疗费之外,党老汉应得的赔偿也不止一万八吧?再加上医疗费用,至少也得三万元以上吧,这还有包括伤残认定之后的赔偿。


也就是说,党老汉在医院十三天就花了医疗费一万六,回家十四天还是要花钱,他要求赔付一万八,也仅仅是医疗费用。即便是加上29天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也远远没达到法定的最低赔偿标准。


那么王佳佳法官怎么还给把根本没达到赔偿标准的要求还要砍掉一半?


她一年判四百多个案子就是这么判的吗?


保险公司是做商业的,是以赚钱为目的的,当然能少赔偿尽量少赔偿。保险公司以后十四天没有在医院为由,表示只愿赔付一万二。


说实话,伤筋动骨一百天,如果完全复原,远不止一百天。不住院不等于马上就能工作,这是常识。


于是党老汉就求助于法院,因为法院是主持公道的地方。


王佳佳法官的判决,既没有按他要求一万八的数额,也没有按保险公司想给一万二的数额。而是比保险公司想给的数额还少。别说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没有着落,党老汉也可能不知道还可以有这些赔偿。就连自己花去的钱一下子也砍掉一半,判决结果只赔偿他九千。


本来无责的一方,自己疗伤受罪不算,还得再倒贴进去一半的医疗费,这是怎么个判法?更没有以后是不是有后遗症而影响劳动与生活所造成的损失。


什么护理费,营养费什么的没有,花出去的医疗费对于一个无责任他总不能倒贴吧,换做王佳佳法官你被撞不但生活不便,疼痛受罪不能工作,并且医疗费还要倒贴,你答应吗?你会给你自己这样判吗?


因为没钱在医院住院就得不到赔偿肯定不是法律的初衷。


法律的初衷是保护弱者得到应有的合法权益。


在王佳佳法官这,他的权益不但没有得到保护,反而遭到打压。


法律是正义而庄严的,法官是主持公平正义的。党老汉心中,法院是晴朗的天。如果不是,他不会拒绝保险公司只赔付一万二而求助法律要求赔付一万八。他肯定认为法院是最讲理的地方,是能为他主持公道的地方。


但,王法官的判决让他心中景仰的那一片明媚一下子破灭、坍塌。他一个无依无靠的穷单身汉还能到哪去说理?


王佳佳法官也许就是这么认为,你一个无依无靠的穷单身汉,我就这么判你又能咋地?如果不是这么想的,哪怕稍有一丝温度,也不会只判九千元。


在保险公司愿意出的价位上,这样判决至少给保险公司省下三千元,王佳佳法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战略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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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弱者最后的希望。不能把法律做成生意!


在保险公司这,三千元并不是大钱,但一年四百多个案子就是大钱了。对于一个在医院前十三天就已经把钱花光了穷光棍来说,几千块钱就是养命的钱,是救命的钱,是他全部家业的支撑。


女法官肯定想不到这几千元钱对一个最底层人是多么的重要!


他彻底绝望了。


心灰意冷的他只能用最本能、最直接的方法,去制止王佳佳法官,以后不能再这样判案了,让法律守住一片晴朗,给弱者留住最后的希望!